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等相关规定,现对本公司再生N-甲基吡咯烷酮、剥离液技改项目二期-1阶段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予以公示:
项目名称:再生N-甲基吡咯烷酮、剥离液技改项目二期-1阶段
建设单位:江化微(镇江)电子材料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青龙山路18号
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:2025年5月15日
本公司承诺上述信息真实、准确,接受社会公众监督。
特此公示。
江化微(镇江)电子材料有限公司
2025年5月15日